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9部门关于印发《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项目负责人信用记录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2025/3/26 10:16:01点击:
市(州)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、发展改革委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、交通运输局、水利(水务)局、农业(农牧)农村局、能源主管部门、广播电视行政部门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:
为优化营商环境,加强四川省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监督管理,规范招标代理行为,结合我省实际,研究制定了《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项目负责人信用记录管理办法》,现印发你们,请认真遵照执行。
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
四川省水利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
四川省广播电视局 四川省能源局
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
2025年3月25日
- 上一篇:关于领取2025年第6批监理工程师初始、遗失破损补办注册证书 2025/3/15
- 下一篇: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《四川省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 2025/4/10